- 发布时间:2024-11-04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现就“卫国路院区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卫国路院区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项目编号:FSEY-CGB2024083
3.项目预算:100000元
4.项目需求: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之一即可):
(1)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应当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备案须包含咨询专业:建筑。(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乙级以上)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当日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4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gb@fsey.com),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7)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8)提供资信证书乙级以上的材料。
备注: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定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四、联系事项:
采购公告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朱先生,电话:0757-88032803。
五、附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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