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3-05-23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现就“新院区电话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前公示,欢迎符合条件有意参与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递交报名资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院区电话服务
2.项目预算:95万元
3.服务期限:3年
4.采购需求概况:
1)标的名称:新院区电话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主要功能或目标:遴选新院区电话服务供应商。
4)需满足的要求: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广电等特殊行业,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分支机构可沿用分支机构上级公司或供应商的各项资质、业绩、人员和证书荣誉。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且只允许有一家参与投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网上公示时间及报名要求:
1.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公示期内递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递交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其中纸质版交至医疗设备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seysbk@163.com),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简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报名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7)提交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书复印件。
8)报价表。
9)需求响应表。
3.该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报价,如报名供应商报价高于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报名。
4.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允许变更被授权公司参与本次项目,一旦出现以上情况,视为无效报名。
四、联系事项:
1.公示期间各供应商若有疑问,请咨询医疗设备科李先生,电话:0757-88032133。
2.纸质版报名资料到场递交或快递均可,若需快递请按照以下信息寄件:
收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78号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6号楼7楼医疗设备科
收件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032133
3.具体开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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