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9-05-06
一、进修条件:
1、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遵纪守法,无重大医疗事故,身体健康。
2、临床医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含)以上,同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
3、医技医师(技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执业医师(技师)资格证及执业证。
4、护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护理工作三年以上,应具备有护士执照。
5、不接受助理医师、无资格证、无执业证者;不接受孕妇进修。
二、进修申请方式
1、填写申请表
请下载填写《进修生申请、鉴定表》(见附件),连同相关附件材料,邮寄至: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78号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6号楼6楼科教科收,电话:0757-88032005/88032210,邮编:528000。
填表说明:
(1)必须实事求是,认真仔细,字迹工整,清晰易辨,字迹潦草不清者概不受理。
(2)选送单位应对申请表上所填写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选派单位意见”处)。
(3)进修科别、进修起止时间必须填写明确。
(4)提供单位进修介绍函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复印件、执业医师(技师、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书复印件、最高职称证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选送单位公章)。
2、资料审核
执业证的执业地点、选送单位名称和单位公章三者必须一致。若同一个单位多个名称,须医院办公室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经过注册的执业医师,其注册类别和范围与所申请进修专业必须一致。如材料不全,我方将不予受理。所寄材料概不退回,请自行保留原件。
三、进修录取
进修申请通过审核确定录取后,科教科将寄发书面进修报到通知。
附件:进修申请鉴定表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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