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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进修报名简章
  • 发布时间: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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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进修条件:

1、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遵纪守法,无重大医疗事故,身体健康。   

2、临床医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含)以上,同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

3、医技医师(技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执业医师(技师)资格证及执业证。

4、护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护理工作三年以上,应具备有护士执照。

5、不接受助理医师、无资格证、无执业证者;不接受孕妇进修。

二、进修申请方式

1、填写申请表

请下载填写《进修生申请、鉴定表》(见附件),连同相关附件材料,邮寄至: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78号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6号楼6楼科教科收,电话:0757-88032005/88032210,邮编:528000

填表说明:

1)必须实事求是,认真仔细,字迹工整,清晰易辨,字迹潦草不清者概不受理。

2)选送单位应对申请表上所填写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选派单位意见”处)。

3)进修科别、进修起止时间必须填写明确。

4)提供单位进修介绍函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复印件、执业医师(技师、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书复印件、最高职称证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选送单位公章)。

2、资料审核

执业证的执业地点、选送单位名称和单位公章三者必须一致。若同一个单位多个名称,须医院办公室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经过注册的执业医师,其注册类别和范围与所申请进修专业必须一致。如材料不全,我方将不予受理。所寄材料概不退回,请自行保留原件。

三、进修录取

进修申请通过审核确定录取后,科教科将寄发书面进修报到通知。

附件:进修申请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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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进修申请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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