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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乐安南二路3号房产出租三次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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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现就“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乐安南二路3号房产出租(三次)”项目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乐安南二路3号房产出租(三次)

2.项目编号:FSEY-CGB2024065

3.月租起始价:11340元/月

4.出租年限:3年

二、报名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社会团体或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出租使用要求:

1、承租人必须服从医院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的结构。如承租人因经营需要,确实需要进行改造,应事先征得医院同意方可进行,费用自理;

2、出租用途:除餐饮业、娱乐业以外的合法经营活动;

3、须取得合法营业执照方可营业;

4、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将所租赁的房产或场地归还给医院,医院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和外部发生的一切债务和纠纷不承担责任。

四、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gb@fsey.com),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7)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备注: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定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五、联系事项:

采购公告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朱先生,电话:0757-8803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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