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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公告】医院检验(病理)外送服务项目采购前市场调研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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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病理)外送服务项目进行院内调研阶段,欢迎符合条件有意向参与调研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调研资料。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院检验(病理)外送服务

二、 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 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4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提交调研资料。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公司有电子公章优先使用电子公章,公司无电子公章采用纸质扫描方式。资料请发送至邮箱(cgb@fsey.com)。

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调研文件材料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pdf,注意电子章材料需有文档目录结构,结构应清晰可读。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7)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可不局限于我院提供的基本需求,可以根据厂商经验为医院提供更优解决方案)及针对本项目解决方案对应的报价。

(8)提交2021年1月1日之后典型案例及中标价供参考(如为代理产品,可提供所代理产品的既往中标价格供参考)内同类项目业绩。

四、 联系事项

1.请报名成功后向公告方索取相关材料。

2.采购需求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朱先生,电话:0757-8803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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