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医院护士服
- 发布时间:2020-05-18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院护士服
2.项目编号:FSEYYYHSF20200416
3.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
序号 |
采购内容 |
计划数量 |
单件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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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连体护士服 |
650件 |
130.00元/件 |
8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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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分体护士服 |
200套 |
150.00元/套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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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护士裤 |
200条 |
60.00元/条 |
1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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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护士帽 |
500顶 |
20.00/顶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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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36500.00 | |||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0年4月17日起至2020年4月23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4月17日起至2020年4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禅城区卫国路78号6号楼7层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7)提交3-5份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核实后不退还。以上报名资料的扫描件请同步发送至采购办邮箱FSEYCGB@163.COM。
四、联系事项:
1.具体开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林先生/护理部路小姐,电话:0757-88032803/88032512。
医院采购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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