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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医院建设医疗电子发票
  • 发布时间:2020-04-15
  • 点击数: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院建设医疗电子发票 

2.项目编号:FSEYJSYLDZFP2020414

3.项目预算:65万元。

4、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项目预算

其它要求

1

包一:医院建设医疗电子发票项目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1项

20万元

详见附件清单

2

包二:医院建设医疗电子发票项目财局电子发票管理系统

1项

35万元

详见附件清单

3

包三:医院建设医疗电子发票项目CA用户认证服务器

1项

10万元

详见附件清单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0年4月14日起至2020年4月21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4月14日起至2020年4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禅城区卫国路78号6号楼7层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7)提交3-5份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核实后不退还。以上报名资料的扫描件请同步发送至采购办邮箱FSEYCGB@163.COM。

四、联系事项:

1.具体开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林先生/信息中心黄先生,电话:0757-88032803/88032166。

 

医院采购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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