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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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概况: 2、预算金额:15万元 3、工期:30个日历天 4、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二、投标单位准入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禅城区卫国路78号6号楼7层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 3、报名登记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场退回。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2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4)投标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打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打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报名后不退回。 (5)提交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打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打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报名后不退回。 四、联系事项: 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林先生,基建办张先生,电话:0757-88032803、0757-88032366。 五、附件内容 采购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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