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医院红线范围除四害服务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19-11-22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院红线范围除四害服务
2.项目编号:FSEYCSH20191122
3.项目范围:医院本部红线范围内室外环境及院内1、2、3、4、5、6号楼各楼层(医护人员办公室、病房、储物室、茶水间等)、三门诊(中医中药咨询门诊)、技能培训中心、药品服务部等。
4.项目预算:¥180000.00元/2年。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必须是已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最新有害生物防制备案库中有备案登记的单位;
5.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19年11月22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月22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禅城区卫国路78号6号楼7层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7)提交3-5份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核实后不退还。以上报名资料的扫描件请同步发送至采购办邮箱FSEYCGB@163.COM。
四、联系事项:
1.具体开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林先生/后勤管理科朱先生,电话:0757-88032803/88032027。
医院采购办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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