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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遴选医院中央空调系统和分体空调维保服务资格供应商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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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遴选医院中央空调系统和分体空调维保服务资格供应商
2.项目编号:FSEYZYKTFTKT20190821
3.预算金额:¥80万元
4.服务期:2年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具有制冷空调设备安装、维护保养技术资质。
5.供应商是2018-2019年佛山市市直单位空调设备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资格(项目编号:TC2017(SZ)XZ0158)供应商。
6.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19年8月22日起至2019年8月29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8月22日起至2019年8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禅城区卫国路78号6号楼7层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场退回。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
(7)制冷空调设备安装、维护保养技术资质材料。
(8)提交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打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打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报名后不退回。
四、联系事项:
1.具体开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林先生,后勤管理科刘小姐,电话:0757-88032803或0757-88032215。
 
 
采购办公室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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