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8-03-21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遴选医院生活废品回收定点单位。
2. 项目编号:FSEYSHFPHS20180320。
3. 服务期限:2年。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 公告时间:2018年3月20日起至2018年3月27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3月20日起至2018年3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禅城区卫国路78号第二人民医院6号楼7层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场退回):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企业失信或不良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信息为准。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投标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7)提交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完整合同书复印件及项目报价表3-5份。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打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打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报名后不退回。
四、商务要求
1. 报价要求:报价方式为固定不变价,均涵盖人工、运输、保险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
2. 收购时间和要求:每周一、三、五下午按甲方指定地点和时间进行回收服务,每周结算一次,结算日为星期一。
3. 中标单位需预交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作为保证金,医院提供收据,待合同期满并完成结算后,凭收据在2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如中标单位违约,医院将不予退回。
4. 中标单位必须对收购的物资集中回收后,进行统一合法处理。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否则因此而导致医院的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开标时间: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联系事项
1. 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鹿小姐,护理部李小姐。
2. 联系方式:
采购办鹿小姐:
电话:0757-88036191、0757-88032803;
护理部李小姐:
电话:0757-88032512 。
七、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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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购废品类别 |
单价(元/斤)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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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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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纸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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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废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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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塑料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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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铁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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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铝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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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废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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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胶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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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米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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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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