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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遴选医院废品回收定点单位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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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遴选医院废品回收定点单位

2、项目编号:FSEYFPHS20180302

3、服务期限:2

二、投标单位准入资格:
1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单位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单位(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1832日起至201839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32日至20183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禅城区卫国路786号楼7层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场退回。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投标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7)提交报价文件。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打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打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报名后不退回

四、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报价方式为固定不变价,均涵盖人工、运输、保险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

2、收购时间和要求:每周一、三、五下午按甲方指定地点和时间进行回收服务,每周结算一次,结算日为星期一。

3、中标单位需预交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作为保证金,医院提供收据,待合同期满并完成结算后,凭收据在2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如中标单位违约,医院将不予退回。

4、中标单位必须对收购的物资集中回收后,进行统一合法处理。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否则因此而导致医院的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联系事项:

1、具体开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鹿小姐、护理部李小姐,电话:0757-880328030757-88032512

六、报价清单:

序号

收购废品类别

单价(元/斤)

备注

1

报纸

 

 

2

纸皮

 

 

3

废纸

 

 

4

塑料罐

 

 

5

铁罐

 

 

6

铝罐

 

 

7

废铁

 

 

8

胶袋

 

 

9

米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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