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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针式打印机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2-09
  • 点击数: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针式打印机采购公告
2.项目编号:FSEYZSDYJ20180208
3.采购数量:30台
4.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针式打印机DS-2600II

 6台

 2

 针式打印机DS-1000

 24台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须是2017年-2018年佛山市办公设备(打印机类)定点采购资格供应商名单内;
4.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依法缴纳社保(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18年2月8日起至2018年2月14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禅城区卫国路78号6号楼7层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逾期无效。
报名登记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即场退回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核)。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原件备核)。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4)自行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gsxt.saic.gov.cn ,分别打印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查询页,打印日期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投标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7)提交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书复印件。
(8)提交2017年-2018年佛山市办公设备(打印机类)定点采购资格供应商名单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打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打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报名后不退回。
四、联系事项:
1.具体开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鹿小姐、信息中心黄先生,电话:0757-88032803、0757-88032811。
                                     采购办公室、计算机中心
   20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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