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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公告】医院配电房电力设备定期维护及检验服务第三次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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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院配电房电力设备定期维护及检验服务

2、项目编号:FSEYPDSBWHFW20170718

3、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内容

4、项目预算:16.2万元

5、维护保养期限:3

二、投标单位准入资格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单位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依法缴纳社保。

4投标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5、投标单位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或以上)。

6、投标单位佛供电生【201725号”佛山供电局2016年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名录中有线路设施维护专业的施工单位(以佛供电生【201725号文件公布为准),若有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7、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加佛山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部门类政府采购活动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171114日起至20171121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11月14日至201711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禅城区卫国路786号楼6层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场退回。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投标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7)提交近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标人名义在佛山地区独立承包同类维护项目(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要求单份合同总额在200万元或以上,不少于三份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书复印件。

8)提交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复印件。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打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打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报名后不退回

四、联系事项:

1、具体开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鹿小姐、后勤管理科朱先生,电话:0757-880328030757-88032027

五、附件内容

配电房电力设备维护及检验服务采购内容.doc         

                                      

                                        采购办公室、后勤管理科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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