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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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污水处理中心安装明渠流量计 2、项目编号:FSEYWSCLGZ20170818 3、项目预算:4.21万元 4、项目内容:详见附件内容 二、投标单位准入资格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单位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依法缴纳社保。 4、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5、投标单位具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加佛山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部门类政府采购活动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禅城区卫国路78号第二人民医院6号楼6层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 3、报名登记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场退回。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企业失信或不良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信息为准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5)投标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打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打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报名后不退回。 (6)提交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打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打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报名后不退回。 四、联系事项: 1、具体开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鹿小姐,后勤管理科朱先生,电话:0757-88032803、0757-88032027。 四、附件内容: 采购办公室、后勤管理科 2017.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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