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公告】 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资格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6-26
  • 点击数: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资格采购公告

2、项目编号:FSEYSTSCFWZG20170626

3、项目内容及要求:

分包编号

分包名称

服务期限

01

肉类蔬菜(各类鲜肉、禽畜等肉类、冷冻肉类、水产、瓜菜类、)

1

02

食用油、大米及粉面类

1

03

干货、副食品、调味品及杂货

1

注:本项目分3个子包,可只对其中一个子包进行投标报价,也可以同时(最多)投3个分包,但各分包内容不得拆分或合并报价。

二、投标单位准入资格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单位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依法缴纳社保。

4、投标单位必须投标人持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加佛山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部门类政府采购活动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17626日起至2017630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626日至20176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禅城区卫国路786号楼6层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

3、报名登记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场退回。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

3)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5)投标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打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打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报名后不退回

6)提交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书复印件及项目报价表。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打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打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报名后不退回

四、联系事项:

1、具体开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鹿小姐,后勤管理科吴先生,电话:0757-880328030757-88032027

                          采购办公室、后勤管理科

                                                        2017.06.26

返回列表
推荐新闻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