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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系统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6-12
  • 点击数: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系统改造
2
、项目编号:FSEYYLFWJGXTGZ20170612

3、预算金额:¥14.32万元内。

4、项目改造内容:

序号

改造内容

1

按照社保改造文件《禅城区居民门诊医疗结算系统接口服务标准》要求进行系统改造,达到医疗服务价格系统改造要求。(详见附件)

2

实现诊查费的批量上传和结算功能;

3

对自助机涉及的流程进行改造,满足社保对接要求。

4

对微信涉及的流程进行改造,满足社保对接要求。

5

新增和改造相关报表,满足财务报表要求。

6

自助机程序改造完成,投标单位需安排开发和实施工程师到现场实施。

7

微信程序修改后,投标单位需安排开发和实施工程师到现场调试,现场处理程序BUG

8

630日系统更新当天及前后,投标单位需安排开发和实施工程师到现场支持。

二、投标单位准入资格:
1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单位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开发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并依法缴纳社保(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单位获得ISO质量管理认证;

5、投标单位在广州或佛山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

6、投标单位(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17612日起至2017619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612日至20176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禅城区卫国路786号楼6层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时,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投标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7)提交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打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打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报名后不退回

四、联系事项:

1、具体开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鹿小姐、信息中心林先生,电话:0757-880328030757-88032811

五、附件内容:

禅城区居民门诊医疗结算系统接口服务标准.doc

采购办公室、信息中心

                                  201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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