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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前公告】医院PACS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前论证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6-01
  • 点击数: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院PACS系统建设项目采购

2、项目编号:FSEYPACSXT20170510

3、采购数量:1

4、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质保期限)

技术参数

医院PACS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应用软件)

1

2

详见附件内容

注:供应商须承担与医院现有HIS系统连接所产生的相关接口费用,并提供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必要配套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交公司技术人员的社保清单。

4、投标单位具有三甲医院医学影像存储与通讯系统建设案例3个以上。

5、投标单位提供的医院信息系统软件产品必须是自主产品。

6、投标单位在广东省有注册公司或在广东省设有分支机构或第三方协作单位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

7、投标单位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17510日起至2017517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510日至20175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禅城区卫国路786号楼6层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时,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可递交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可递交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自行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gsxt.saic.gov.cn ,分别打印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查询页,打印日期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投标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7)提交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书复印件。

8医院PACS系统建设项目名细报价表(详见附件)

9)提交其它符合资格的证件复印件。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打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打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报名后不退回。

四、联系事项:

1、具体论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鹿小姐、信息中心林先生,电话:0757-880328030757-88032811

五、附件内容:

PACS系统项目技术需求及报价表.doc                         

                                  采购办公室、  信息中心

201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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