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7-05-16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1号楼十一层眼科会议室、病房修缮改造装修工程
2、项目编号:FSEYYKXSGZZX20170419
3、工程内容:1号楼十一层原生物治疗中心、会议室(约500平方米)修缮改造装修为眼科病房、眼科研究所检查室(详细内容请看附件)。
4、工程预算造价:¥72万元内。
二、投标单位准入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交公司人员的社保清单。
4、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单位需具有2017年佛山市直单位装修、修缮工程定点资格;
6、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纸质或网页打印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单位(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17年4月20日起至2017年4月26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勘察现场时间:2017年4月25日。
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禅城区卫国路78号6号楼6层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投标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7)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核);
(8)提交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书复印件。
(9)《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联系事项:
1、具体开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鹿小姐、后勤管理科吴先生,电话:0757-88032803、0757-88032027。
五、附件:
会议室土建部分-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xls
采购办公室 后勤管理科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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