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7-05-16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采购
2、项目编号:FSEYXXHJSXM20170412
3、采购数量:1项
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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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单位(项) |
服务期限 (质保期限)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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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应用软件) |
1 |
1年 |
60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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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交公司技术人员的社保清单。
4、投标单位具有软件成熟度CMM/CMMI 3级以上认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单位具有三甲医院信息系统(含HIS、EMR、LIS)建设案例3个以上。
6、投标单位提供的医院信息系统软件产品必须是自主产品,并至少提供HIS系统 、EMR系统(电子病历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7、投标单位自主研发的医疗信息化产品获得国家卫计委(原卫生部)信息化领导小组评审或省卫计委(原卫生厅)信息化领导小组评审,并取得评审通过证书。
8、投标单位的电子病历系统具有国家卫计委(原卫生部)部门审评通过颁发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六级证书或取得国家火炬计划证书。
9、投标单位有固定的办公机构、开发和维护人员;
10、投标单位在广东省有注册公司或在广东省设有分支机构或第三方协作单位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
11、投标单位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不良行为记录。
12、投标单位提供的信息系统必须遵循符合以下规范:
(1)《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
(2)《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
(3)《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
(4)《电子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5)《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
(6)《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
(7)《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技术规范》
(8)《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1.0版》
(9)《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试行)》
(10)《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
(11)《健康档案公用数据元标准(试行)》
(12)《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
(13)《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10年)》
(14)《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
(15)《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16)《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17)《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18)《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试行)》
(19)《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20)《综合卫生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17年4月12日起至2017年4月19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禅城区卫国路78号6号楼6层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gsxt.saic.gov.cn ,分别打印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查询页,打印日期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投标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7)提交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书复印件。
(8)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软件开发项目名细报价表(详见附件)
(9)提交其它符合资格的复印件。
四、联系事项:
1、具体论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鹿小姐、信息中心林先生,电话:0757-88032803、0757-88032811。
采购办公室、 信息中心
201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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