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7-05-16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宣传物料类院内定点供货商服务资格
2、项目编号:FSEYXCWLFWZG20170309
3、采购数量:2项
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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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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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包一、医院标识院内定点供货商服务资格 |
3家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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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分包二、医院喷画类物资院内定点供货商服务资格 |
3家 |
1年 |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加采购活动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17年03月20日起至2017年03月27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禅城区卫国路78号6号楼6层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无效。
报名登记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gsxt.saic.gov.cn ,分别打印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查询页,打印日期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投标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7)提交近2年内不少于2家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书复印件。
(8)开标时,请提供如下样板:
①包一:医院标识需求表及报价单中表格中标红的第1项,在投标时需要提供样板,详见
附件一:医院标识需求表及报价.doc
②包二:医院喷画类物料需求表及报价单中标红的第3、6、8、12、13项,在投标时需要提供样板,详见
附件二:医院喷画类物料需求表及报价.doc
四、联系事项:
1、具体开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鹿小姐、宣传科梁先生,电话:0757-88032803、0757-88032233。
采购办公室、 宣传科
20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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