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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公告】医院公用车辆定点保险服务资格第三次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5-16
  • 点击数:
 

医院公用车辆定点保险服务资格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及流程安排如下:

一、项目编号: 0612-1740T0710135 

二、项目名称:医院公用车辆定点保险服务资格

三、采购数量:1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成交供应商数量

服务期限

1

医院公用车辆定点保险服务资格

2

2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4.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316日至20173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禅城区卫国路786号楼6层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无效。
 
报名登记时,
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经核对后不退还。

七、具体开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八、本公告期限:自2017316日至2017321日止。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鹿小姐   吴先生   0757-88032803/88032027

               发布时间:201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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