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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2017年通用物资院内定点服务资格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5-16
  • 点击数: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宣传物料类院内定点供货商服务资格
2、项目编号:FSEYXCWLFWZG20170309
3、采购数量:2项
4、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成交供应商数量
服务期限
1
分包一、医院标识院内定点供货商服务资格
3家
1年
2
分包二、医院喷画类物资院内定点供货商服务资格
3家
1年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加采购活动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网上公告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03月09日起至2017年03月15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提交投标文件要求:请致电88032803索取《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项目院内招标投标文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gsxt.saic.gov.cn ,分别打印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查询页,打印日期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投标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7)提交近2年内不少于2家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书复印件。
(8)上述文件需投标人盖印单位公章,并于2017年03月15日17:30分前到我院6号楼6楼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逾期无效。
(9)开标时,请提供如下样板:
 ①包一:医院标识需求表及报价单中表格中标红的第1项,在投标时需要提供样板,详见附件1
②包二:医院喷画类物料需求表及报价单中标红的第3、6、8、12、13项,在投标时需要提供样板,详见附件2
四、其他要求:
1、请各投标单位把报价文件一式五份密封后,于20170315日17:30分前投入禅城区卫国路78号6号楼6楼采购办公室,并进行报名登记,逾期无效。
2、投标单位必须完全满足并响应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报价应包含本项目采购清单的所有内容,费用已包含一切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
3、投标人需提供公司人员的社保证明。
4、具体开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5、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鹿小姐、宣传科梁先生,电话:0757-88032803、0757-88032233。
                                                       采购办公室、 宣传科
                                                            201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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