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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公告】眼科手术室加装分体空调第二次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5-16
  • 点击数: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院1号楼十楼眼科手术室加装分体空调

2、项目编号:FSEYYKSSSJZKT20170228

3、项目内容:医院1号楼十楼眼科手术室加装分体空调

4、项目预算:¥5.5万元以内

二、投标单位资格: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投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须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投标单位必须是佛山市直单位政府采购空调定点采购供应商并在佛山市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附制冷与空调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及社保清单)。

5、投标单位的注册资本≥350万元以上。

6、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加佛山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部门类政府采购活动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要求
1、公告时间:20170309日起至20170315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提交投标文件要求:请致电88032803索取《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项目院内招标投标文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gsxt.saic.gov.cn ,分别打印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查询页,打印日期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投标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7)提交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书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

1、请各投标单位把报价文件一式伍份密封后,于2017 03  15 1730分前投入禅城区卫国路786号楼6楼采购办公室,并进行报名登记,逾期无效。
2
、投标单位必须完全满足并响应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报价应包含本项目采购清单的所有内容,费用已包含一切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
3
、具体开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4
、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鹿小姐、后勤管理科吴先生;联系电话:0757-8803280388032027

 采购办公室

20170309

附件:             项目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参考

品牌

能效

等级

电源

规格

V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台)

金额(元)

增加铜管等配件(元/米)

1

3匹挂式

分体空调机

格力

美的

3

220

1

 

 

 

超出标配的铜管,按实结算。

2

3匹柜式

分体空调机

3 

380

5

 

 

 

超出标配的铜管,按实结算。

3

空调设备机架

6

合计

 

 

 

免费附加服务

如有免费附加服务,请详细列明:

 

备注:请严格按照附件清单报价,更改序号、物资名称、单位的报价单为无效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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