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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公告】医院公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资格第二次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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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医院委托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及流程安排如下:

一、项目编号:0612-1740T0720135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公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资格

三、采购数量:1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成交供应商数量

服务期限

1

公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资格

2

2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其许可经营范围涵盖一类机动车整车维修资格,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其许可经营范围涵盖二类机动车整车维修资格;

4.供应商经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在2014年或2015年度“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中评定为AA级或以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33日至20173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      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其许可经营范围涵盖一类机动车整车维修资格,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其许可经营范围涵盖二类机动车整车维修资格。

3.      供应商经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在2014年或2015年度“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中评定为AA级或以上;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七、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7313日北京时间上午8:30 9:00截止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九、磋商时间:201731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

十、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33日至201739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鹿小姐   0757-88032803

()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

联系人 :李工、曹工      联系电话 :0757-8312610883126109

传真:0757-83126109      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7-83126108

               发布时间:20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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