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7-05-16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院公务汽车定点保险服务资格
2、项目编号:FSEYGWQCBXFW20170224
3、采购数量:1项
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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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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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院公务汽车定点保险服务资格 |
2家 |
2年 |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 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4、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
5、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禅城区内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加佛山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部门类政府采购活动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网上公告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02月23日起至2017年3月3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提交投标文件要求:请致电88032803索取《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项目院内招标投标文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gsxt.saic.gov.cn ,分别打印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查询页,打印日期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投标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7)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的业绩报告。
(8)上述文件需投标人盖印单位公章,并于2017年3月3日17:30分前到我院6号楼6楼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逾期无效。
四、其他要求:
1、请各投标单位把报价文件一式五份密封后,于2017年3月3日17:30分前投入禅城区卫国路78号6号楼6楼采购办公室,并进行报名登记,逾期无效。
2、投标单位必须完全满足并响应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报价应包含本项目采购清单的所有内容,费用已包含一切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
3、具体开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4、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鹿小姐、朱先生,电话:0757-88032803。
采购办公室 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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