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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16-11-15
  • 点击数: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南海区罗村乐城南二路3号房屋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2、项目编号:FSEYFWZL20161108
3、项目内容:南海区罗村乐城南二路3号房屋租赁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行业资质或许可证书并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若为自然人,则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中标则需尽快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相关行业资质或许可证书)。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要求
1、公告时间:5天
2、提交投标文件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相关行业资质证书。
四、其他要求
1、请各投标单位/自然人,于2016年11月20 日17:30前,将上述投标文件资料提交至我院采购办公室(禅城区卫国路78号6号楼6层)进行报名登记。
2、投标单位/自然人必须完全满足并响应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和要求。
3、请严格按照本公告附件报价表格式填写报价;
 4、具体开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5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鹿小姐、后勤管理科吴先生,电话:0757-88032803。
 
附件: 
出租项目内容
一、项目信息
序号
地址
面积
底价
期限
备注
1
南海区罗村乐城南二路3号房屋出租
270㎡
35-50元/月/㎡
1年
二、项目要求
1、租赁期内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守法经营。
2、租赁物业在租赁期内不能转租(转包)或分租。
3、必须做好消防、治安等安全工作。
4、如对租赁物业进行重新装修,则在装修过程中,必须符合相关建筑施工规范要求。
三、其它费用
1、排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0.5元/月/㎡)计算,如合同期内,收费规定有调整,则从其新规定。
2、水费、电费按实际用量计收(自行安装计量表)。
四、租赁按金及缴纳方式
租赁按金:中标单位(自然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相当于两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按金。合同期满后如无不良记录,则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如不按期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投标报价
1、完全满足并响应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对租赁场地进行了详细的考察。
2、投标报价:     ¥    元/月/平方米。
 
                          投标单位/自然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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