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3-10-10
各供应商: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视光配镜部拟采购眼镜及周边产品,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视光配镜部眼镜及周边产品
2、项目内容:
(1)光学眼镜片类
(2)光学眼镜架及周边产品类
(3)临床角膜接触镜(OK、RGP、软镜、绷带镜)及相关护理产品类
3、项目期限:2年
二、证件要求
供应商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工商企业,证件齐全,依法经营。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供应商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供应临床角膜接触镜类产品需提供)
4、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
5、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注册证(临床角膜接触镜类产品需提供)
6、产品质检合格报告复印件
7、知识产权声明书(保证无侵权,格式自拟)
三、产品清单及报价要求
供应商必须按格式要求提供报价表。我方保留现场再次议价后才确定供应商是否中标、签约的权利。
四、基本要求
1、双方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对中标产品做好库存安排,保证供货时间及时到位,以确保销售不受影响,铺货产品五天内完成铺货,采购产品15天内完成供货,需要定制的特殊采购产品最迟30天内完成供货。货款结算方式:按每个自然月销售量统计对账,确定无误后由供应商方开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方按医院财务管理流程汇款到贵方公司帐户。
2、知识产权:供应商保证院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我方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产生的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各种费用。
3、供应商不能在互联网上销售同类同款不同价产品。
4、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均需有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如:经营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等等。
(2)产品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
(3)产品均为该品牌正品,若以次充好或以仿充好,将由投标供应商负所有责任包括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4)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最新相关质量标准,若院方在相关部门产品质量例行年检中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五、递交文件的期限
请意向报名的供应商依照附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0日前交医疗设备科接收。本项目不举行固定答疑咨询会,公示期间各供应商若有疑问,请咨询医疗设备科。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视光配镜部
2、联系地址:佛山市卫国路78号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号楼负二层设备仓
3、联系人:闻工
4、联系电话:(0757)88032185
七、附件
2024-2025年【采购文件】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视光配镜部眼镜及周边产品
2024-2025年【采购文件】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视光配镜部眼镜及周边产品(2).doc
医疗设备科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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