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4-09-29

佛山日报讯 今日起,我市社保部门不再向原医保卡(含原南海社保卡,以下简称“旧卡”)划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而参保人须出示新社保卡或身份证才能办理门诊特定病种结算和住院登记。
市社保局要求,从今日起,我市参保人在市内医院进行门诊特定病种就医的费用结算和住院登记时,须通过读卡器读取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二代居民身份证后,才能办理结算和入院手续。这项措施将在10月全市正式实施,7~9月为过渡期,具备刷卡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先行先试。据悉,此举的是为了保障社保基金支付安全,针对冒用、盗用参保人身份门诊特定病种开药、住院治疗的事件频频发生,此举旨在保障参保人权益。
因此,医院提醒广大参保人,若参保人员不能提供任何有效证件,参保人则需去社保局零星报销。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如需由家属代办结算的,代办人也须带齐参保人的社保卡或身份证以及本人身份证,医院收费员经核对代办人人证相符后,方可刷卡结算。
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社会保障卡或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如未办理社保卡的境外人员、卡片损坏等情况),参保人可提供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现场结算。比如,如果参保人遗失社保卡或身份证,在挂失补办期间,凭挂失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理就医登记手续。
此外,从本月起,没有领取或激活社会保障卡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社保部门将暂停对其医保个账划拨,而旧卡尚有金额的,持卡人可继续使用,直至余额为零。因此,尚未申领或激活社会保障卡的市民,请尽快到发卡银行进行申领或激活;已提交申请但未领到社保卡的市民,可登录佛山社保信息网站或通过手机扫描“佛山社保卡”二维码查询社保卡申办进度。今天起才申报、激活社保卡的,其停发的医保个账资金将在社保卡激活的次月月底随上月个账一起补发,补发个账金额不计利息,之后月份的个账待遇将正常发放。
http://epaper.citygf.com/szb/html/2014-07/01/content_5495054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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