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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功障碍者慎用镇静催眠药
  • 发布时间:200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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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报讯(记者钱峰)卫生部近日发布实施《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精神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抑制作用的镇静催眠药或具有兴奋作用的中枢兴奋药物,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原则》选取了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公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临床常用的精神药品,从适应症、应用原则、使用方法、慎用及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几方面作出规定,指导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合理使用精神药品。

  《原则》指出,对肝功能障碍患者和老年人,应减少镇静催眠药物剂量。长期服用镇静催眠药,容易产生耐药性;在用药期间,应注意避免使用其他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抑制的药物,以避免增强镇静催眠作用。中枢兴奋剂在精神科使用适应症很有限,多用于儿童注意缺陷多动障碍、成人注意缺陷多动障碍,此外还可用于发作性睡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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