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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政策夫妇可先到村(居)委登记,符
●3月27日前已生育的“单独两孩”界定为政策外生育,需缴社会抚养费
珠江时报讯(记者/黎源清 通讯员/莫甜英 梁汉光 张秋芳 严小玲)昨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下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这项备受关注的政策正式实施。这是继浙江省等省份之后,广东成为又一个“单独两孩”政策落地的省份。市卫计局表示,省“单独两孩”政策出台后,佛山将根据省的文件和过渡衔接意见直接贯彻落实,不需要再履行报批手续,即日起在佛山落地。
政策
佛山约1万家庭符合政策 可以先到村居委登记
据了解,省“单独两孩”政策出台后,佛山将根据省的文件和过渡衔接意见直接贯彻落实,不需要再履行报批手续,即这项政策同时在佛山落地。
省卫计委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调查显示,全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不超过15万。而据市卫计局的摸查调研显示,除了顺德区,我市符合该政策的家庭为1万个左右。其中,南海区约为3000个,禅城区约为5000个,高明和三水区合计3000个左右。
市卫计局副局长练凌东介绍,符合生育“单独两孩”条件的群众可以先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和镇(街)卫生计生部门登记,等省里的具体操作指引下达后,将会及时着手办理再生审批手续。
符合条件已怀孕夫妇6月30日前可申请补办
根据最新的规定,3月27日前已生育的“单独两孩”根据省的衔接意见界定为政策外生育,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在我市“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前已经怀孕但尚未生育的单独夫妇,可在2014年6月30日前依法申请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在我市“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后申请再生育的单独夫妇,应严格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市卫计局表示,对已经怀孕的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开辟补办再生育审批的“绿色通道”,做到快接、快审、快批,有效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
那么,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是否可以再生育呢?练凌东介绍,此前已办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符合这次“单独两孩”政策的也可以申请再生育,已领取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无需退还,但从审批其再生育之日起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
调查
愿意再生二胎者超6成
昨天,广东“单独两孩”已经正式放开了,对于可以生二胎的人,既兴奋又担忧,一些适合生二胎的女士除了经济上有能力再抚养第二个孩子,也担心自己还能不能怀得上,有一部分人毕竟年龄比较大了。
阿好今年36岁了,盼了好多年才盼到单独两孩正式放开,现在经济能力再生养一个孩子是不成问题,但自己毕竟已经36岁了,丈夫也40岁,自己头一胎还是剖宫产,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怀孕。
据市二医院妇产科主任董巨浪介绍,允许单独生二胎政策放开后,有一部分准备生二胎的女士前来咨询,假如想再怀孕,要注意些什么,以确保能顺利怀上宝宝并安全健康地生下来。
而据市妇幼保健院正在进行的“单独两孩”政策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参与调研的296人中,207人表示愿意生育两孩,占比为69.9%,不确定的人为41人,而不愿意生育的仅为26人,仅占8.8%。
提醒
生第二胎要注意什么?
董巨浪介绍说,准备生育二胎的妈妈们首先要调理好身体,做一个全身的检查。高龄产妇因为身体机能下降,相对年纪轻的产妇,容易得妊高征和糖尿病等,有血压和血糖方面的问题,要更加严密监测各种数据。
其次,还要看看第一胎的生产方式,如果第一胎是剖宫产,怀第二胎的时候,即属于高危产妇,应多做产检,这是因为第二胎有可能会出现在子宫疤痕上受孕,随着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疤痕破裂,有可能会大出血。
董巨浪提醒妈妈们,不要盲目促排卵受孕。一些可生二胎的高龄妈妈,由于心急或者其他的原因,希望能尽快怀上,于是采取促排卵的方式以增加受孕机会。董巨浪指出,促排卵针是一把双刃剑,使用不当会出现不良反应。
相关链接 单独两孩申请和审批流程
按照省《条例》的规定,生育第二胎的法定程序是先向女方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怀孕。因此,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如果要再生育一胎,应先提出再生育申请。基本的申请和审批流程如下:
1
“单独”夫妇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属于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2
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有工作单位的,应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交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3
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后加具意见,并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
4
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查批准后,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