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43家医院获批准开展脐带血采集业务,我院上榜
- 发布时间:2009-10-20
本站讯:近日,为了进一步规范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的采集,根据卫生部《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技术规范(试行)》及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脐带血造血干细胞采集应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脐带血采集管理的通知》等要求,经广东省卫生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批准了省内43家医疗机构开展脐带血采集业务,我院榜上有名。
据妇产科董巨浪主任介绍,脐带血是胎儿娩出断脐后,残留在脐带和胎盘中的血液,采集方便,对产妇和新生儿无任何伤害,相对于只保存捐献者资料的骨髓库,脐带血以实物形式保存,取用方便。我院在佛山市卫生局的批准下,开展脐带血采集业务已经一年多。
目前,脐带血存放分为公共库和自体库,公共库存放的是产妇无偿捐献的脐带血,自体库存放的是产妇付费要求为自己宝宝储存的脐带血。研究发现,在新生儿的脐带血中含有可以重建人体造血和免疫系统的造血干细胞,可用于治疗血液系统、实体肿瘤、先天性和代谢性缺陷等70多种疾病。
采写:梁文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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